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“社交”是个绝不会冷场的这个话题,提及社交产品、社交需求,每个人似乎都有话要说。社交离我们太近了,每个人的心目中应该都有一副理想社交产品画像。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导读:

  1. 简单介绍“寻”的“消息”,“服务区”,“联系人”和“自己”四个模块。
  2. “消息”模块,信息的收集和发布。
  3. “服务区”模块,为用户提供服务。服务分三种:政务——用户需要的政府服务,商务——用户需要的商业服务,其他——用户需要的其他社会服务。
  4. “联系人”模块,用户与外界的联系——分为人与人的联系,人与社会的联系。
  5. “自己”模块,主要是用户必要的信息和痕迹,产品信息。
  6. 产品小结。
  7. 对熟人社交的看法。
  8. 回答疑问。
  9. 补充说明。

一、简单介绍“消息”,“服务区”,“联系人”和“自己”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产品名称叫做“寻”。从“寻”的结构看,四个模块:

  • “消息”模块,? ?主要功能有信息的收集和发布,是用户之间互动区;
  • “服务区”模块,主要功能是为用户提供服务;
  • “联系人”模块,主要功能是让用户与外界联系;
  • “自己”模块,? ?主要是用户必要的信息和痕迹,“寻”的信息。

二、消息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“消息”模块,信息的收集和发布,是用户之间互动区。本文不介绍了,关于“消息”,读者可以阅读《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》。

三、服务区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“服务区”模块,为用户提供服务。服务分三大类,政务——用户需要的政府服务,商务——用户需要的商业服务,其他——用户需要的其他社会服务。

政务,通过网络可以办理的政府服务,举例:公积金查询。

商务,通过网络可以办理的商务服务,举例:购物和外卖。

其他,通过网络可以办理的其他社会服务,举例:找工作,报名城市马拉松。

“管理”,对模块进行功能管理,开启或者关闭某些功能,举例,功能“招聘”,大部分时间,用户用不到这个功能,就可以关闭,需要的时候再开启。

“搜索”,主要是对“服务区”已开启服务内容的检索。

“扫描”,主要是扫码。

“活动”,多用户共同完成的行为,举例:城市马拉松。产品运营初期,“活动”只允许非直接盈利机构发布,比如:允许环保局发布环保类的讲解活动,允许消防局发布消防科普类活动,允许行业协会发布行业活动。产品运营初期,“活动”尽量不要有付费性质,不然很容易被商业广告堆塞。“活动”属于三大类的“其他服务”。点击“活动”,进入“活动”模块,如下图: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“活动”模块首页,展示活动主办方名称(必须是合法全称),活动具体内容(活动内容展示区,最多两行文字),活动相关时间和地点,以及活动地点离用户的距离。活动只能提前10天发布(这个是随意写的,具体的时间需要读者自己思考),首页的排序是按距离来,也可以有其他排序规则。点击具体的活动,进入相关活动页面,进行详细了解(关于“服务区”的具体功能和产品设计,本文不写,本文只对各功能作简单介绍,不会详细描写)。

“讲座”,产品运营初期,只允许非直接盈利机构发布(比如:允许高校发布学术讲座),禁止养生理财等讲座。“讲座”属于三大类的“其他服务”。

“商家”,指附近商家。点击“商家”进入,会显示用户附近登录的商家(这个必须是有营业执照的合法商家,不同的行业,需要认证的证件不一样)。产品运营初期,不是所有商家都可以登录,有些的行业,只有“寻”成熟稳定后,才可以登录。“商家”属于三大类的“商务服务”。

“展会”,偏向付费展览,举例:车展,交易博览会。“展会”属于三大类的“商务服务”。

“招聘”,找工作,招人。“招聘”的发布,只允许有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发布。产品运营初期,不是所有的行业都可以发布招聘,有些行业,只有“寻”成熟稳定后,才可以发布招聘。有些工种招聘,必须禁止,比如模特招聘。“招聘”属于三大类的“其他服务”。

“政务”,政府的便民服务,比如:税务咨询,办理等等。“政务”属于三大类的“政务服务”。

“公益”,带慈善性质的公益,只允许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发布。“公益”属于三大类的“其他服务”。

“发布”,这是企业和机构特有的功能,没有相关资质认证的个人是发布不了的。根据发布者的需求和资质不同,允许发布的项目也不一样,举例:企业发布招聘,机构发布赛事,学校发布讲座(企业或者机构发布的项目不会只有一种,例如:学校也可以发布招聘)。这个选项最初是隐藏的,需要用户通过“管理”开启。

“服务区”的功能还可以有租房和电影等。

四、联系人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“联系人”模块,是用户与外界的联系,分为与人的联系,与社会的联系。与人的联系,又分为人与人的联系,人与群的联系。

“群聊”,熟人群,这是人与群的联系;

“关注”,公众号,这是人与社会的联系。

“关注”下面的就是用户自己的“好友”了,这是人与人的联系。

此模块容易理解,就不介绍了。

五、自己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“自己”模块,主要是用户必要的信息和痕迹,产品信息。

“管理”,对模块功能管理,开启或者关闭某些功能,举例功能“发布”,很多用户用不了,就可以关闭。

“搜索”,主要是对“自己”模块必要的信息进行检索。

“设置”,产品设置。

“动态”,用户和好友动态。

“信息”,用户相关信息,举例:ID,昵称和头像。

“财务”,财务。

“日记”,用户日记。

“相册”,用户相册。

“发布”,“自己”的“发布”和“服务区”的“发布”不同,“自己”的“发布”指用户已发布的服务,所以这个准确的写应该是“已发布”,举例:企业已发布的招聘,机构已发布的活动等等。

“等待”,用户已发起的某些行为,但是未完成。比如网购某个商品,但是还未收货,点击“等待”,就可以看到商品物流信息。“等待”里的内容不只有商务的,还可以有政务和其他。

“收藏”。

六、产品小结

“寻”的四个模块,核心是“联系人”,“联系人”做好了,“消息”和“服务区”也会很顺利。

“联系人”模块,核心是“好友”和“群聊”,两者,缺一不可。

“消息”模块,? ?重点在于违法背德信息的抑制;

“服务区”模块,重点是资质审查和运营;

“自己”模块,? ?这个比较容易了。

我的理解里,现今社交产品,不单单只是通信产品,应该作为生活平台去设计,需要三种要素:

  1. 内容。
  2. 关系。
  3. 信息。

这些要素分别是什么?

内容=交流内容+服务内容;

关系=人际关系+社会关系;

信息=必要的用户信息+必要的产品信息。

  • 交流内容,即聊天内容。对话内容,群组信息,公众号消息。
  • 服务内容:政务服务,商务服务和其他服务。
  • 人际关系,人与人之间关系,人与群之间的关系。
  • 社会关系,简单可以理解为人与服务机构(政府机构,商务企业,公益部门)的关系。
  • 必要的用户信息,比如用户的账号信息。
  • 必要的产品信息,比如产品的使用规则。

“寻”的功能,就是按照以上六个小要素来设计的。

七、对熟人社交的看法

腾讯很强大,非常强大,可非无敌,“运营商系”(电信+移动+联通)(不含虚拟运营商)和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,他们都有很大的机会,不过初创企业很难在熟人社交里分蛋糕(也包括我,我是没机会了)。

关于腾讯的强大,“运营商系”和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的机会,依照六个小要素来思考(不考虑具体产品和其他因素,只从六小要素来思考):

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在现有成熟技术下,用户信息和产品信息,这两个要素很容易做到,腾讯,“运营商系”和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之间没有什么强弱之分。

“交流内容”等四个要素,腾讯全面开花,都很优秀,“运营商系”和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都是两强两弱。

“运营商系”弱的主要在服务这块,但是运营商在“人际关系”这块却很强,有用户,也有关系链。从产品这块看,腾讯在“人际关系”这块能做的,“运营商系”都可以做,但是“运营商系”可以做的,腾讯却不一定可以做。有用户,有关系链,就应有互动,也就是“交流内容”。有用户,有关系链,有“交流内容”,那么市场也会随之而来,也就是“服务内容”,所以“运营商系”是有机会在熟人社交行业分一杯羹的。

现状是,“运营商系”在社交网络行业基本没有什么作为,移动“飞信”偶尔诈尸,电信“易信”默默无闻,联通有无社交产品我不知道。但是,采用合适的产品模式,“运营商系”走一遍腾讯走过的路,慢慢完善自己的生态。腾讯摸着石头过河,“运营商系”可以摸着腾讯过河。

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弱在“人际关系”这块,但是支付宝是实名认证过的,且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有庞大的用户量,加之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优质丰富的“服务内容”,采用合适的运营策略,可以打通关系链的(用户都把钱和身份证交给支付宝了,如此信任支付宝,打通关系链不难的)。在熟人社交领域,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是很有机会的。

就国内而言,长远看,“运营商系”会在社交网络行业里,机会最好。互联网大佬掌握了流量入口,“运营商系”可是掌握了流量开关。

注:本文只侧重写了产品的功能和需求方向,没有详细些具体功能,更没有写产品需要的技术和产品运营,社交产业生态链,这些方面,腾讯有着最优秀的社交网络技术和无可比拟的社交运营经验,完善的产业链。即便如此,“运营商系”和“阿里系+蚂蚁系”还是很有机会。

八、回答疑问

发布《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》之后,网友的质疑,挑部分回答:

1. 怎么看待黑产,广告和荷尔蒙约会等?

答:黑产原则上是禁止,违法广告原则上是禁止,合法广告原则上是在合适界面展示(“服务区”模块的部分功能,就是合法广告展示区,比如:“商家”和“展会”),荷尔蒙约会原则上是禁止。完全消除黑产,违法广告和荷尔蒙约会,“寻”做不到,只能做到将黑产,广告和荷尔蒙约会降低到社会能接受的范围内。

2. 怎么降低黑产,广告和荷尔蒙约会等?

答:黑产和广告从业者,都有一定的社交规律,按照那些规律基本能识别出来,然后封禁账号,严重者报警处理。荷尔蒙约会,涉及14岁以下用户,这是犯罪,“寻”会采用一定规则禁止这种事情发生;对于14岁以上的用户,“寻”更多的是从道德角度考虑,通过一定规则,降低这种事情的发生。

比如:a.对于不同年龄的人,“寻”是有不同的功能,未满16周岁的用户,是没有临时群功能的,也就是他们搜索不了附近的临时聊天群,也创建不了临时聊天群,“消息”模块不是本文所展示的样子;b.临时聊天群,是不能发图片,语音和视频的,只能文字,这是为了减少一些不可逆的罪恶的。关于更多的这些规则,本文不写了。

黑产和广告从业者有特定的社交规律,如同诈骗犯使用支付宝也有特定规律。诈骗犯的支付宝使用习惯和正常用户的支付宝使用习惯,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,通过这些不一样的地方,可以识别诈骗犯支付宝账号,然后支付宝官方会阻拦正常用户向这些诈骗犯账号转账,从而保护正常用户的财产。同样,采用一定的规则,“寻”也是可以识别黑产和广告的,然后禁止黑产和违法广告。

违法广告要杜绝,但是合法广告,是允许的。广告对于经济,是一种浪漫,“寻”欢迎商家做广告,鼓励商家将自己的产品介绍给合适的顾客。采用合适的规则,“寻”会引导商家在合适的区域做广告,从而不给其他用户带来干扰。

3. 关于为什么必须是熟人?

答:熟人关系链,会极大提升个人违法成本,从而降低违法背德之事。

4. 既然做熟人社交,怎么鼓励用户玩陌生人的临时聊天群?

答:人有无穷合法且合理的想法和欲念,简单的熟人关系圈,往往满足不了。

用一个比喻,把熟人社交比作家庭,把陌生人社交比作餐馆。很多人的一生,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家就餐,但偶尔也可以去餐馆,这是一个非常正常且合理的需求。我们一天中,很多时候会和熟人聊天,父母的问候,同事的请求,朋友的调侃,但我们也可以和陌生人聊聊啊,比如,在一次地铁上,看着有人提着saber的周边产品(saber是一部动画里的人物,本人很喜欢),虽然彼此互不相识,但因为saber,我们愉快的聊了起来。我也想和熟人聊saber,但是,熟人圈里没人喜欢动漫,更不用说saber了。周末,相比宅着看漫画,通过临时聊天群约点人打羽毛球不也很好吗?

“寻”,以熟人关系链为基础,然后又鼓励用户去接触那些能带给自己快乐的陌生人。

“寻”的设计,看似有很多矛盾的地方,以我的写作水平,难以一一解释清楚。采用一个问答来间接答复吧。

请读者思考一下,怀着恶意的用户,是不是一定会在“寻”上大量作恶呢?

我的答案是:不一定哦,他们指不定会大量行善的。以社会痛恨的保健品为例。假设有两家公司,分别销售甲乙两种不同的保健品。那么甲乙两家的业务员,使用“寻”时,正常情况,他们应该大量创建推荐保健品的临时群,但可预测的实际情况,他们做的最多的,会是举报保健品临时群。因为在他们附近会购买保健品的客户数量是一定的,如果这些顾客购买了甲种保健品,很有可能不会购买乙种保健品了,同行是仇家,那么乙的业务员一看到甲种保健品推销群,一定会举报的,什么群是推销保健品的,这些业务员一眼就知道,而且会第一时间举报彼此的推销群的,举报比建群的操作容易多了,长此以往,甲乙的业务员会慢慢不怎么创建临时群了,但是他们只举报保健品群吗?不,利益冲突的事情很多很多,我相信他们还会举报其他群的。

在可预测的实际情况下,他们举报的群大于自己创建的群的(在这个逻辑下,又会发现新的疑问,这里就暂且不继续讨论了)(“寻”的举报操作,是极其容易的,《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》没有展示出来的)。

综上推导:怀着恶意的人,使用“寻”时,行善可能大于作恶。这看起来,难道不是很矛盾吗?“寻”的一些设计看似矛盾,但运营的时候,会很合理。

不过,在“寻”的规则设计里,是不会有机会大量创建推销保健品的临时群,会在初期就干掉。

5. 为什么不可以是小企业和初创公司?

答:在我国现行的社交环境中,小企业和初创公司采用“寻”的设计,很难消除黑产,广告和荷尔蒙约会等,但也不是完全不行,小企业和初创公司如果采用“寻”的设计,有很多步骤得先做,相当于铺垫。只是这些前期工作,耗时又费钱。

临时聊天群,并不是随意可以采用的。看过某个陌生人社交产品,采用临时群聊+闪聊+红包,这很危险,容易涉黄。

6. 市场上有没有产品解决同类需求?

答:没有,至少我没看过,但是和“寻”部分功能很相似的产品有许多。本人所见过的优秀的几个社交产品,如果采用“临时聊天群”设计,也需要做相当多的前期工作,目前没有哪个产品合适轻易采用。

7. “临时群有人数限制,最多11人,超过11人,临时群会消失,检索不出来。”假如有这样一个场景,用户并不知道或知道已达11人,就是想要进入该群,那群也解散吗,先前进入该群的人会不会莫名其妙就不知道刚进的群去那了?

答:满员的临时群不是解散,只是不会在“附近”显示出来,也“搜索”不到,非该群用户看不到,该群用户自然可以看到。这个设计的理由:满员的临时群,非该群的用户是进不去的,对于非该群的用户而言,这就是一个无效群,如果还在“附近”和“搜索”展示,会占用非该群用户的视觉空间,当满员临时群数量多的时候,会造成很大的不佳体验。

8. “举报此群”,临时群内的聊天内容出现不法,背德等不良现象,用户点击“举报此群”,解散该群。”假如有这样一个场景,某用户就是不喜欢该群,故意点击举报此群,这样也解散?

答:是的,解散,运营初期,举报的权限非常高。但是,对于恶意大量举报的用户,会有一定的惩罚的。

恶意大量举报的用户,有一定的行为特点,根据这些特点,是可以识别出来,然后“寻”会降低该用户的举报权限,或者某段时间内限制该用户的某些功能。

9. 这个产品优于微信什么?没有看到什么特色功能,有的就是群的快速解散吗?

答:这个不好直接回答,因为还有好些功能我没写。换一种方式回答你,微信刚出来的时候,有人问:“这个产品有什么功能?”,微信可比“寻”更惨,不是有无特色功能,是直接问有无功能。

10. 技术高用户多的公司,怎么保证他的用户就是善,就是熟人呢?

答:技术高,用户多的公司,不能保证用户善恶,但是通过一定规则,可以让用户不释放恶意。百善孝为先,论心不论迹,论迹天下无孝子;万恶淫为首,论迹不论心,论心天下无完人。没有完人,只能鼓励用户行善,约束用户作恶而已。

关于判定用户关系链是否是熟人,这个办法多种,读者可以看一看腾讯和阿里的一些历史,尤其是腾讯的。作为业界前辈大佬,腾讯给我们上了很多课,不过我没学会,不知道;支付宝给我们上了一课,实名认证。

有了实名认证,把熟人关系链稳固下来,就相对容易了(用户都把钱和身份证交给支付宝了,如此信任支付宝,打通关系链不难的)。这也是看好“运营商系”和“阿里系+支付宝系”的原因之一了,他们都是实名认证,实名身份证认证,不像其他产品绑定手机号而已。

技术高,主要指AI,“消息”模块和“服务区”模块非常倚重该技术。

用户多,正常情况下,用户越多,作恶难道越大。

11. 群聊我觉得核心地方,必须有个KOL,能让这个群动起来

答:“寻”是没有KOL的,遇到想说的临时群,用户直接进去说话就好了,不喜欢就退出好了。如果一个临时群冷冷清清,为什么不走人,为什么不解散呢?

12. “附近”这个版块,不就是在结交陌生人吗?不就是在滋长肮脏吗?

答:是的,“附近”模块,就是结交陌生人。想想,我们出生时,与谁相识呢?接生我们的医生护士,还是爱我们的父亲母亲?都不是。一路成长,某些陌生人变成家人,某些成为亲人,某些成为朋友,之后,部分熟人,慢慢再次陌生,有的同学不再联络,有的伴侣不再相见,有的朋友不再关心。陌生人成为熟人,熟人又变成陌生人,太正常了。

陌生人就一定“滋生肮脏”吗?国人十四亿,我认识的又几人?一千,还是一万?夸张为一万。那除了自己认识的一万人,其他十三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都在“滋生肮脏吗”?没有的,我国犯罪率是非常低的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熟人圈,你和我是陌生人,但是我们有各自的熟人圈的。

13. 你真的做过产品吗?

答:没有做过产品,但不代表我不懂社交网络。产品人具备的基础技能,我没有,正规的prd文档我写不来。我有的,是很多产品人不具备的逻辑思维。

14. 嘀嘀做这么大都出事了,你这个附近的人让我想到都是坏人,不敢约不敢约

答:就前些日子,埃航飞机出事故,一百多条人命,让人惋惜心痛。那么,是不是以后从中国去美国,大家都披个救生圈,游过去?

中国犯罪率真的很低了,为什么你身边都是坏人呢?你是在监狱住着吗?

滴滴出事故有太多因素,“寻”会从中吸取教训,尽量杜绝类似案件。

九、补充说明

文章还有很多规则没有写,产品也没有详细说明,可能后期会写。文章有些绕和啰嗦,这和我写作水平低有关系。

“寻”是熟人社交,不是陌生人,熟人关系链是基础。

假设未来的某天出现了类似“寻”的产品,“运营商系”和“阿里系+支付宝系”还是有机会。这个机会在,“服务区”模块。比如:“运营商系”是国企,有天然被国家信任的优势,在“政务”这块,比私企有得天独厚的优势。

很期待,有企业实现“寻”,“寻”太可爱了。

希望有天:

凌晨四点,失眠的时候,不是纠结着猜测,联系人里谁还没睡?而是直接找个感兴趣的临时群聊一聊,一起失眠;

周末放假,不再只是宅着看漫画啊,看小说啊,想去附近高校听听讲座,去消防局学学逃生;

突发阵雨,困在地铁,求助临时群,遇到自己居所附近的人,和他共把伞,一起回去。

“寻”可以做很多很多的想象,“寻”是互联网的缩影。

相关阅读:

《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》(一)

 

本文由 @?言吉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。未经许可,禁止转载

题图来自Unsplash,基于CC0协议

网站声明: 1.本站大部分资源搜集于网络,仅代表作者观点,如有侵权请提交修改。 2.网站内容仅网站站长做个人学习摘记,任何人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,网站发表的内容全权归原作者所有。 3.有任何疑问,可以点击右侧边栏的联系QQ进行咨询 4.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其他网站平台的,版权归原网站所有,本网站只作信息记录,自己学习使用,特此申明,本站用户也不得使用此信息内容做其他商业用途。
白丁学者 » 关于社交产品,我眼中最理想的样子(二)

发表回复

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。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